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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从罪嫌到不起诉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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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8 · 1609人看过
导读:张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看似罪责难逃。但经律师辩护,最终检察院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决定不起诉,实现巨大反转。
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从罪嫌到不起诉的逆转

2025年,张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凯里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若罪名成立,他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前途一片灰暗。此时,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姜凯文律师接受委托,开始了这场艰难的辩护之战。姜凯文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证据审查与策略制定

姜凯文律师接手案件后,对全案证据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审查。他发现,虽然张某存在“票货分离”获取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的行为,但其中存在诸多可辩点。姜律师决定从张某的情节是否严重以及是否符合不起诉条件入手制定辩护策略。他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张某具有自首、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认为可以争取认定张某犯罪情节轻微

推动退查与有效辩护

审查起诉阶段,姜凯文律师积极与检察院沟通,提出案件存在的问题,推动检察院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每次退查,姜律师都密切关注侦查机关的补查情况,并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姜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张某实施了相关犯罪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不起诉

至此,在姜凯文律师的努力下,张某成功摆脱了罪名的枷锁,实现了从罪嫌到不起诉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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