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先生、B女士作为已故出借人C女士的继承人,在一审胜诉后却遭到上诉人以“未收到借款、已过诉讼时效、公章不真实、非适格被告”等理由提起上诉。这让A先生、B女士的债权面临极大不确定性,陷入不利局面。此时,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的汪育倩律师临危受命,接下了这个二审案件。
精准梳理证据链
汪育倩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全面梳理案情。她仔细核查《借据》原件、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发现C女士及G女士的转账记录与《借据》记载的借款金额完全吻合,且证人F先生的证言能完整还原借款过程,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证明了借贷关系成立及出借义务已履行。
多维度答辩破难题
针对上诉人的各项上诉理由,汪育倩律师进行了全面且针对性的答辩准备。对于诉讼时效抗辩,她指出上诉人时任法定代表人曾签署还款承诺,诉讼时效已重新计算且未届满;针对债务人主体及公章真实性问题,上诉人一审撤回公章鉴定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结合相关行为足以认定其为实际债务人;对于利息约定争议,结合交易习惯及实际支付情况,主张应理解为月利率2%。
二审胜诉逆转战局
二审庭审中,汪育倩律师围绕争议焦点,条理清晰地发表答辩意见,出示关键证据,逐一反驳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最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她的答辩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A先生、B女士的合法债权得以充分保障。汪育倩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态度,成功实现了逆境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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