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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离婚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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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6545人看过
导读: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精神病人离婚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如果是在结婚的时候就发现其中一方患有精神病的话,则此时往往双方无法领取到结婚证。但有些时候可能是结婚正常,但婚后受到一些刺激而导致精神不正常。这个时候配偶可能就有离婚的想法,那我国关于精神病人离婚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精神病人离婚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

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病所致,离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

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等问题,绝不能因离婚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离婚,是处理解决夫妻身份问题,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人是不能代为行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也应当尊重其权利,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二、一方患精神病离婚要注意什么?

处理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需注意两个程序方面的问题:

1、精神病人的诉讼能力问题。如果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其神志清醒时,应尽量保障其诉讼权利,不应强行为其设置诉讼代理人;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就需要为其设置诉讼代理人,一般由其监护人代为诉讼。

2、结案方式的问题。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的诉讼,必须由离婚当事人本人表明是否愿意离婚,诉讼代理人无权表示这种意见,而患精神病的离婚当事人本人如果无诉讼行为能力,这类案件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必须由人民法院以判决的方式处理。

由于婚后一方患上了精神方面的疾病,这对夫妻生活其实造成的影响还是蛮大的,很多人因为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就萌生了离婚的打算。但此时由于对方意志不清楚,所以也就无法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至于精神病人离婚法律规定,也对这方面的内容作出了介绍,各位可以从上述内容中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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