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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质施工工程款纠纷,律师助力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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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8 · 1126人看过
导读:本案实务难点在于原告无施工资质,被告抗辩其非适格主体且建设公司不应担责。罗心艳律师梳理证据明确事实,围绕核心证据质证辩论,指出工程已结算被告应折价补偿,强调挂靠关系,使原告核心诉求获法院支持。
无资质施工工程款纠纷,律师助力获法院支持

罗心艳律师自20XX年执业以来,已承办案件逾300余件,在民商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梳理证据明确事实

罗心艳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证据材料。通过收集案涉工程《结算单》《欠条》、原被告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清晰明确了工程结算金额、已付款项、未付款项及付款约定时间等核心事实。同时,查实实际施工人与建设公司之间的挂靠关系,以及实际施工人系建设公司任命的案涉项目项目部经理的关键身份信息,为后续的诉讼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庭审质证有力辩论

案件立案开庭后,二被告提出原告无施工资质,并非适格诉讼主体,建设公司与原告无施工合同关系,不应承担付款责任的抗辩;案涉第三人也辩称与各方无合同关系,非适格当事人。罗心艳律师围绕核心证据展开质证与辩论。一方面,举证证明原告已实际完成施工,且与二被告完成合法有效的工程结算,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另一方面,针对被告提出的原告无施工资质问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即便施工合同无效,被告因原告施工行为实际获益,应折价补偿原告工程款;最后强调二被告的挂靠关系及职务身份,主张其应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助力原告权益获偿

法院经审理,对罗心艳律师所主张的关键事实及提交的证据全部认定,认可了原告的核心诉求。虽因原告自身对合同无效存在过错,逾期付款利息未获支持,但最终法院判决建设公司与实际施工人共同支付原告工程款,且承担案件受理费。罗心艳律师成功帮助原告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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