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民营企业家骗贷罪辩护案
本案由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董爽律师代理。董爽律师硕士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公司法方向,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公司法和商事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是律所合伙人、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门主任,还担任华中区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民营企业家钱XX所在的江西某有限公司和他本人,以欺骗手段取得两家银行贷款。20122013年,钱XX提供虚假采购合同从江西XX贷款800万,到期后无力归还大部分本金;还利用已终止的装修工程合同从宜春市XX贷款2000万,续贷后仍有大量本金和利息未还,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构成骗取贷款罪。
钱XX和其公司辩称是正常贷款,钱XX称主要贷款材料真实,其他是应银行要求提供。董爽律师作为辩护人,认为这两笔贷款应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刑法上的骗取贷款罪。她仔细研究检方证据,找出其中漏洞,从多角度进行辩护。最终,钱XX获得缓刑,这个结果也提醒大家,贷款纠纷中要分清民事与刑事的界限。
案例二: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董爽律师还分享了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与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例。2015年左右,双方开始业务往来,部分签了《产品购销合同》,部分以电话下单。合同约定了交货地点、运输方式、验收标准、结算方式等,还明确了不同时间段的铁粉和特铁粉单价。业务期间,原告发货被告签收,被告支付了部分货款。
2016年双方两次对账,确认被告欠款。之后继续交易未签合同,被告签收货物但仅付5万元货款,原告催款无果起诉。法院根据双方交易习惯确定2017年货物单价,判决被告偿付货款及逾期利息。
法律干货
1.贷款方面:企业贷款时,要确保主要材料真实,避免提供虚假材料。若出现还款困难,要积极与银行沟通,分清是民事纠纷还是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2.合同方面:买卖业务中,尽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项条款。若未签合同,交易习惯可作为确定权利义务的依据,平时要保留好交易记录。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咱们看到在经济活动中,法律风险无处不在。遇到纠纷不要慌,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董爽律师执业多年,在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工作,地址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188号国金中心T1栋23楼,大家有法律问题可以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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