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山东海达律师事务所王谦律师代理。王谦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资深团队负责人,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法律工作经验。他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颇有建树,连续多年荣获市级优秀律师称号,还精通中英文,能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2011年1月12日,原告某某1与被告XXxx有限公司、XX市xx区xx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原告向被告XXxx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xx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年利率为x%,还款方式为按期付息、到期还本。被告XX市xx区xx中心以其名下的XX市xx区xx路xx号XXX房产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同时,被告XX市xx区xx中心和被告某某2均承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借款到期后,被告却拒不还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于是委托王谦律师诉至法院。王律师仔细研究了借款合同、抵押登记等相关证据,认为合同合法有效,被告违约事实清楚。在法庭上,王律师依据法律规定,要求被告连带偿付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以及原告的律师费等费用,并且原告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最终,法院支持了王律师的诉求,判决被告XXxx有限公司偿付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被告XX市xx区xx中心、被告某某2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律干货
签订合同要规范:借款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有抵押物,要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这样才能保障债权人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保留证据:在借款过程中,要保留好借款合同、借据、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当遇到借款不还的情况时,不要慌张,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王谦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当事人追回了欠款。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不妨咨询专业律师,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谦律师,山东海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地址位于青岛市香港东路69号凯旋山庄34号楼3—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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