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纠纷陷入僵局
在法律纠纷的舞台上,民间借贷纠纷是常见的剧目。本案中,原告王某与被执行公司、被执行人刘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在达成调解后却遭遇困境,两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似乎走进了死胡同。然而,转机往往在看似绝望时出现,这就不得不提到本案的关键人物——何菲娅律师。
何菲娅律师是律所合伙人,执业已逾六年,拥有近十年交通事故处理经验与相关法务从业背景。她不仅专注交通事故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还是民事与刑事案件、诉讼与非诉程序的多面手。
二、抽丝剥茧揪出“逃责”股东
何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局限于常规的执行程序财产查控。她通过调取并分析被执行公司的全部工商档案、年报、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发现了关键线索。被执行公司原股东高某存在“认缴未实缴+到期前转让股权”的行为,且受让人刘某为其原配偶,这明显有逃避出资义务的嫌疑。
何律师独有的“交警视角+律师专业”背景,在此时发挥了巨大作用。这种独特背景让她在证据把握上更加敏锐,能够从繁杂的材料中精准找到关键证据,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基础。
三、一审受挫不放弃
一审执行异议中,法院以“股权转让时间早于债权确定时间”为由驳回了请求。但何律师没有气馁,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六条,主张在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情况下,股东出资应加速到期,且原股东高某作为发起人,其出资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
何律师精于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注重隐私与温情化解矛盾的同时,更有着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坚定的信念。在面对挫折时,她能够迅速调整策略,从法律条文的深处寻找突破点。
四、庭审交锋力挽狂澜
在高某及被执行公司、刘某均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何律师依然准备充分。她当庭系统陈述事实、列举证据、援引法律,强调高某作为原股东在出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出资义务,其转让股权行为具有逃废出资的恶意,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结合《公司法》第四条、第八十八条,以及《九民纪要》关于“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规定,何律师构建了完整的责任论证链条,明确指出在公司无法清偿债务且具备破产原因时,未实缴出资的原股东仍应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五、完美胜诉彰显实力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何菲娅律师的诉讼意见,判决追加高某为被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高某在其未实缴出资的1200万元范围内,对被执行公司、刘某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高某承担。
何律师不仅在这起复杂的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的任职履历也十分亮眼。曾任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灞桥大队法律咨询顾问,长期活跃于道路交通事故第一线,办理重大交通事故案件不下百件,案涉金额超亿元;注重谈判调解,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案件近千件;还为众多知名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帮助企业规避损失金额近亿元。
这起案件只是何菲娅律师众多精彩案例中的一个,她以专业捍卫正义,用诚信托付信任,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书写着属于自己的辉煌篇章。如果你也遇到了法律难题,这样一位实力超群的律师值得你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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