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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欠款纠纷案件:律师助力当事人获判决返还本金及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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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8 · 1646人看过
导读:广东珠海律师郑捷峰,20XX年执业于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年均参与及承办各类案件超50件。在一欠款纠纷案件中,被告向原告借款后未按约还款,郑捷峰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法院最终作出被告返还本金、支付违约金等判决。

律师简介

郑捷峰是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同时担任破执委副主任。他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法学专业,获本科学士学位,自20XX年执业以来,秉持“为者常成,行者常至”的执业理念,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其业务领域广泛,涵盖民商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企业综合法律服务等。

案件背景

在珠海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欠款纠纷案件中,原告杨X委托郑捷峰作为诉讼代理人。被告江1以急需用钱为由向原告借款,借款方式多样,包括原告出借银行卡供被告支取,现金交付等。2017年底,因原告资金周转困难向被告催款,双方协商由被告作为主借款人、原告作为保证人向他人借款抵偿之前的10万元借款。之后被告又多次借款,累计借款本金数额较大。被告借取款项后未偿还任何本金及利息,每月利息均由原告代还,导致原告生活困难,原告无奈出售房子还清借款本息。

借条约定与催款无果

XXXX年X月XX日,原被告核对借款金额后签订《借条》,约定被告应于XXXX年X月XX日到期时归还本金XX万元,如违约应承担原告为维护权益追偿的一切费用,并承担借款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催款,但被告一再拖延,未偿还任何借款本金及利息。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江1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杨X返还借款本金215802元;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64741元;按年利率14.8%支付借款本金自20XX年X月XX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支付律师费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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