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的邹炳昂律师,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律所党支部书记及合伙人,自2018年执业以来,已承办千余件案件,在婚姻家事和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经验。
接受委托与证据梳理
20XX年XX月,原告杨某某委托邹炳昂律师团队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前原告首次起诉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关系仍未改善。邹炳昂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全面梳理本案关键证据,像双方签订的婚内忠诚协议、保证书等,为后续诉讼打下坚实基础。
庭审争议焦点应对
庭审中,被告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比例、家务补偿金及分居期间子女生活费等问题上与原告分歧巨大。邹炳昂律师明确提出,依据《民法典》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原告应多分财产。同时指出原告为家庭付出更多义务,有权请求家务补偿,且从利于子女成长角度主张不改变孩子生活现状。
诉讼请求与最终胜诉
邹炳昂律师团队提出多项诉讼请求,包括判令离婚、子女抚养及抚养费、财产分割、家务补偿金等。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采纳了邹炳昂律师关于子女抚养的意见,判决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认定被告“婚内出轨”,判决原告分得55%财产;支持原告家务补偿诉求,判令被告支付1万元;对被告主张的借款未予处理。邹炳昂律师成功为当事人在多个维度争取到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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