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看守所内,林X、宋X、吕X、陈X四人神情沮丧。他们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羁押在此,一审判决已下,但他们心中仍存不甘,而吕X的辩护人曹亮律师,正准备为其展开二审辩护。
一审判决引争议
原审法院认定,林X伙同宋X、吕X为陈X等多人办理信用卡,通过虚假手段骗领多家银行信用卡并恶意透支,给银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林X为主犯,宋X、吕X、陈X为从犯,但均因未返还透支款和交纳罚金,受到相应处罚。林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XX年,并处罚金XX万元,吕X、宋X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XX元,陈X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XX元。
曹亮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多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他认为一审判决存在问题,决定为吕X进行二审辩护。
二审辩护显实力
曹亮律师提出四点辩护意见:一是原判认定的诈骗金额不准确,指控与鉴定金额不符,事实不清;二是吕X只收取信用卡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手续费,不应承担透支总额责任;三是吕X系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四是原判量刑过重,未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二审改判终胜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犯罪事实和证据与原审相同。法院认为各上诉人参与申办信用卡的透支总额应认定为犯罪数额,但原判对吕X、宋X量刑畸重。最终,二审法院改判吕X、宋X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XX元。曹亮律师的辩护意见得到采纳,成功为吕X争取到了更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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