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深耕
孔伟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年,现任职于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其中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等相关案件达500余件,尤其专精于刑事案件,占比约30%。其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个人,工作方式诉讼与非诉均有涉及,以诉讼为主。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当事人李XX,女,2002年出生于山东省枣庄市,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起诉。争议焦点在于量刑,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孔伟律师作为辩护人,代理李XX一方。在案件中,律师组织证据,提出李XX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涉案数额小、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社会危害性轻且庭前积极交纳罚金等从轻情节,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认为李XX主观恶性较大,不适合判处缓刑,但采纳了其他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判处李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上缴国库。
故意杀人案
当事人王X,男,1989年出生于山东省曲阜市,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争议焦点是能否判处缓刑。孔伟律师代理王X,提出王X系主动归案,有自首情节;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并签署具结书;初犯无前科劣迹;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案发前遵纪守法,符合判处缓刑条件。法院经审理,认定王X故意杀人罪成立,但因其具有未遂、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结合调查评估意见,判处王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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