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劳动争议案中律师如何化解加班费计算与企业赔偿难题

劳动争议案中律师如何化解加班费计算与企业赔偿难题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7 · 157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俊杰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604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福建三乾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502202310612063
擅长领域:诉讼仲裁
咨询电话:18350399931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王俊杰律师,现为上海劳达(厦门)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律师。擅长处理劳动争议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如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工资报酬、补缴社会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休息休假、培训协议、竞业限制约定等劳动争议,以及其他民商事领域的诉讼业务(人身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执业理念:诚以待人,毅以处事。
更多>
导读:本案难点在于加班费计算基数认定及企业多项赔偿诉求。律师主张按合同约定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加班费,指出提成工资含加班对价。经二审,法院认可观点,驳回员工加班费诉求,为企业减少损失,但企业品质扣款因缺证据未获支持。

劳动纠纷频发的当下,加班费计算、企业赔偿等问题成为实务中的痛点与难点。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权益,也影响着企业的利益。王俊杰律师在新XX某轻工公司劳动争议案中,凭借专业能力解决了诸多难题。

明确争议焦点

员工黄X以“未足额支付加班费、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仲裁,提出多项赔偿要求。双方对加班费计算基数、品质扣款、未休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等存在争议。

主张合理加班费计算基数

律师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提出加班费计算基数应为合同约定的1540元(新XX于田县最低工资标准),而非员工主张的月平均工资9247元。同时指出提成工资已具有加班对价性质。

应对企业赔偿诉求

企业请求撤销一审关于品质扣款、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的判决。但因企业未能提供品质扣款的损失证据,该诉求未被支持。而社保承诺虽被认定无效,但经济补偿仍判付,体现了社保缴纳的法定义务。最终二审维持原判,为企业避免了16万余元的加班费损失。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