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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伪劣产品案缓刑辩护:从事实证据到量刑建议的有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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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0 · 136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朱建波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22人 执业6年
律所: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220201016708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192556505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朱建波,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硕士研究生学历,前资深检察官。朱建波律师刑事案件办案经验丰富,经办过各类重大刑事案件几百余件,熟练掌握各类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和司法判定标准,曾经办理的马崟抢劫杀人案被中央电视台《庭审现场》全程直播。朱建波律师办案过程中,以检察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当事人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尤其擅长经济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类犯罪、职务犯罪的辩护以及各类刑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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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当下法治环境中,刑事辩护对保障当事人权益至关重要。有一位执业多年、擅长经济犯罪辩护的律师,在张X销售伪劣产品案中,凭借对事实证据的精准把握和合理的量刑建议,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展现了专业的辩护能力。

销售伪劣产品案缓刑辩护:从事实证据到量刑建议的有效运用

朱建波律师,承办案件超200件,尤其在经济犯罪案件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下面我们通过张X销售伪劣产品案,来看看他的专业操作逻辑。

案件事实梳理

公诉机关指控张X在20XX年X月通过微信购买并销售无标识减肥胶囊,购买金额50742.66元,销售金额105800元,获利55057.34元。杜X从张X处购买后销售,销售金额170137元,获利64337元。案发后两人积极退赃。

辩护策略制定

律师对罪名不持异议,但提出几点辩护意见。一是指出被告人主动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二是强调其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三是说明张X系初犯,无任何前科劣迹,且愿意积极主动缴纳罚金;四是引用社区矫正机构报告,表明对张X适用缓刑对居住社区无不良影响,建议宣告缓刑。

判决结果呈现

法院认为张X、杜X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但鉴于两人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和缴纳罚金,有悔罪表现,且宣告缓刑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和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张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判处杜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公安查扣的伪劣产品依法没收销毁,两人所退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这位律师在本案中,通过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深入分析,制定合理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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