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王芳律师代理。王芳律师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经济纠纷领域尤为专精,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其中买卖合同案件占比约80%。她还是一位复合型法律从业者,持有多项权威认证,能为个人及企业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韩XX从2019年起受王XX雇佣,从事吊顶、木工、瓦工等工作,双方没签书面劳务合同,只口头约定了劳务内容和报酬标准。2021年12月9日,韩XX施工时,王XX提供的脚手架断裂,他不慎摔伤,右跟骨粉碎性骨折,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经鉴定,他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200日、营养期100日、护理期90日。
韩XX和王XX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不成,韩XX把王XX告上了永清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58062.1元。王XX则认为韩XX自身有操作过错,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还对韩XX主张的误工费、护理费标准和误工期限提出质疑,称自己已垫付42000元医疗费,而韩XX只认可37000元。另外,王XX觉得韩XX的伤情不全是这次事故造成的,应按农合报销比例扣除60%的损失。
一审法院认定韩XX合理损失98590元,判决王XX赔偿。王XX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责任比例,纠正垫付金额后改判王XX赔偿93590元。
法律干货
签订书面合同:无论是雇主还是提供劳务者,都要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能有据可依。
保留证据:提供劳务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要及时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医疗记录、费用清单、事故现场照片等,以便后续维权。
雇主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雇主有责任为提供劳务者提供安全的施工工具和环境,履行安全管理和保障义务,否则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通过这起案例可以看出,在劳务关系中,无论是雇主还是提供劳务者,都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遇到纠纷不要慌,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不妨咨询专业律师。本案代理律师王芳,执业于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服务于廊坊、永清县,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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