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职业背景
陈青友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本科学历,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在2005年至2018年期间,他任职于某县政府法制科,这段工作经历让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对政府工作流程的深入了解。2017年,陈青友开启了律师执业生涯,现执业于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以及该所刑辩团队带头人。他的执业证号为1371xxxxxxxxx1324,服务地区主要为菏泽,联系地址位于山东省菏泽市长江路1102号山海天泰大厦十楼。
执业理念与服务方向
陈青友秉持着“努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都能感觉到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在执业过程中,他处理过上千件刑事和民事案子,其中以刑事、劳动纠纷以及合同纠纷为主。他擅长刑事辩护、劳动仲裁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娴熟的技巧,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专业能力与学习提升
陈青友深知法律不断更新变化,因此他不断努力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在处理具体案件时,他会结合法律、法规、当地政策和人情世故,利用专业能力和娴熟的技术仔细研究,为每个案件找到最佳辩护(代理)路径。他还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针对案件在每个阶段都会与办案人员提前沟通,并且亲历亲为,确保对案件情况心中有数。此外,他善于研究和总结,在庭审前会通过各种工具查找案例进行对比研究,庭审结束后会总结心得,为以后办理案件提供借鉴。他还拥有行政执法证,这进一步证明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
所获荣誉
陈青友在执业过程中获得了多项荣誉。2018年,他被某县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被律图网评为“先锋律师”;2022年、2023年和2025年,他多次被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授予“优秀青年律师”和“优秀律师”的称号。这些荣誉不仅是对他工作的认可,也体现了他在律师行业中的优秀表现。
行业贡献与特色
陈青友积极参与行业活动,为法律行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他常年参与法律宣传,举办免费法律讲座,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他还常年为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帮助那些需要法律帮助但经济困难的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他多次参与律协举办的疑难案件研究,与同行交流经验,共同提高法律专业水平。
在山东省XX县的一起集资诈骗案中,陈青友律师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辩护技巧。本案由山东省XX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向山东省XX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X在2013年至2016年期间,隐瞒资金真实用途,虚构开设粮点收购粮食的经营理由,以“月息1分、随存随取”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共骗取12名群众集资款共计人民币37万元。胡X将所获款项用于网上炒期货、投资非法理财平台等高风险活动,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400余万元,截至2019年2月立案时,尚有25.72万元集资款未能偿还,案发后仅归还9.635万元。
陈青友律师接受胡X委托,担任其本案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他第一时间全面阅卷,细致梳理案件证据材料,围绕案件核心事实、证据效力及法律适用问题展开深入分析。他精准锁定本案的关键争议焦点为胡X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是否实施了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通过结合在案书证、证人证言及被告人供述,他发现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胡X存在非法占有集资款的主观故意,其吸收存款的行为虽违反金融管理规定,但不符合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陈青友律师提出核心辩护意见:胡X的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庭审中,他就案件争议焦点与公诉机关展开充分的质证与法庭辩论,全面阐述辩护观点,同时就案件涉案数额、退赔谅解等量刑情节向法庭发表意见。
法院经开庭审理并结合全案证据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6年,胡X在XX县先后注册经营两家粮油相关公司,经营期间以“月息1分、随存随取”为利诱,通过口口相传方式面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实际吸收12名存款人存款共计人民币36万元,并非公诉机关指控的37万元;胡X将该款项与其他存粮款一并用于网上炒期货、投资理财平台等高风险活动,造成巨额损失,截至立案时尚有25.72万元未偿还。另查明,案件审理期间,胡X亲属主动代为向所有被害人退赔了全部未偿还款项,取得了全体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法院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胡X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亦不能证实其客观上实施了诈骗方法骗取资金的行为,公诉机关指控胡X构成集资诈骗罪的罪名不能成立,对陈青友律师提出的“胡X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同时,胡X在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其亲属已代为退赔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等相关规定,判决胡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在这起案件中,陈青友律师的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他精准把控罪名界限,提出核心辩护意见,成为法院改判罪名的关键依据,从根本上降低了被告人的刑事处罚幅度。他细致质证核减涉案数额,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后续轻判奠定了基础。他积极推动退赔谅解程序,增加了法定从轻量刑情节,为法院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提供了重要事实依据。他全面把控案件辩护节奏,从案件定性、事实认定、量刑情节等多维度展开辩护工作,最终实现了罪名改判与轻刑处罚的双重辩护效果,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刑事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专业价值与作用。
总之,陈青友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强烈的责任心,在律师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一位值得同行学习和借鉴的优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