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律师资质不凡
韩虎伟律师执业于陕西英培(榆林)律师事务所,自2014年起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6108201410744288。他不仅是律所副主任,还担任榆林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民事纠纷案件900余件,尤其专精于劳动工伤赔偿案件,在榆林XX地区颇具影响力。
二、典型案例背景复杂
XXXX年X月,柴X进入某安装公司分包的神华新XX三期EPC总承包项目从事水电安装工作。工作期间,柴X接受公司管理、进行考勤打卡,工资由总包单位某建设公司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代某安装公司发放,某安装公司也曾直接发放一笔工资。XXXX年X月XX日,柴X在工作中受伤。之后柴X申请劳动仲裁,神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然而,某安装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主张柴X系已注销的某工程公司雇佣,与其不存在劳动关系。
三、专业策略精准应对
韩虎伟律师接受柴X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材料。他发现虽然某安装公司主张已将劳务分包给案外人某工程公司,但该公司已于2024年1月注销,且柴X从未接触过这家公司。在证据组织上,韩律师围绕用工管理、工资支付、业务关联三方面展开。在用工管理方面,柴X工作任务由某安装公司人员指派,进行考勤打卡,住宿和伙食由公司统一安排;工资支付上,工资由总包代发,某安装公司也直接发放过,且有相关转账备注和委托函等印证;业务关联上,柴X从事的工作属于某安装公司承包项目组成部分。针对上诉人证据,韩律师逐一有力反驳。
四、胜诉成果彰显实力
一审法院采纳了韩虎伟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某安装公司不服上诉并提交新证据,韩律师在二审答辩中紧扣证据规则,指出上诉人提交的判决书与本案无关。最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案例不仅体现了韩虎伟律师的专业能力,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其核心客户群体主要是面临劳动纠纷、工伤赔偿等问题的劳动者,以专业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第三方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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