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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刑事辩护律师郑勇: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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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6 · 1615人看过
导读:郑勇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5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擅长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案件。典型案件如博某抢劫杀人案,二审改判无罪;张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侦查阶段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张某不予批捕。

刑事辩护深耕

郑勇律师自2009年起在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是四川迈徳律师事务所总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还是凉山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其服务对象涵盖个人,工作侧重诉讼。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在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上尤为专精,占比约80%。

抢劫杀人案改判

在博某抢劫杀人案中,当事人为博某。争议焦点在于博某是否构成抢劫杀人罪。郑勇所在的辩护团队紧密协作,案件经历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前几次审判均认定博某有罪。但辩护团队在二审中坚持为博某进行辩护,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最终,二审直接改判博某无罪,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滥伐林木案不起诉

在吴某滥伐林木案中,被害人吴XX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吴某带领村民砍伐其承包地种植的价值500多万元的果树,要求追究吴某等人滥伐林木的刑事责任辩护人郑勇首先向公安机关提出吴某等人不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法律意见,但未被公安机关采纳。公安机关报捕后,郑勇向检察机关提出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检察机关采纳意见,未批准逮捕吴某等人。后来公安机关将吴某等人直诉到检察机关,郑勇提出本案涉案林木并非《森林法》采伐管理范围内的林木及犯罪主体不适格等法律意见,建议检察机关对吴某等人不起诉。检察机关采纳了郑勇的辩护意见并召开了听证会,最终作出对吴某等人不起诉的决定。通过这一案件,展现了郑勇对案件证据的准确分析和对法律的精准运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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