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与执业信息
于欣律师本科毕业于新疆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证书编号为1355xxxxxxxx000007;后在西北政法大学深造,取得法学硕士学位,证书编号为T10xxxxxx4032。他于2023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65xxxxxxxx672614,现任职于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主要为新疆、库尔勒,联系地址位于库尔勒市金兰大厦4楼。
执业理念与核心经验
于欣律师秉持“成已达人,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的执业理念,以专业成就客户,理性判断诉讼策略,在证据与程序的框架内实现正义。其核心经验总结为“胜诉之道,始于证据;证据不足,则谋取证之策。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基石,唯有审时度势、知战之可为与不可为,方能以专业守护客户权益”。
专业领域与实务经验
在破产重整与清算方面,于欣律师深度参与了鲁岳三川、红多多、博湖苇业等企业破产案件,熟悉债权人会议、资产处置等全流程,为企业的破产程序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
刑事辩护领域,他成功办理多起无罪辩护案件,注重证据链审查与程序合法性辩护,通过对案件证据的细致分析和对法律程序的严格把控,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结果。
债务追偿上,于欣律师采用诉讼与非诉结合的方式,为当事人追回多笔大额债务,展现了其在债权债务处理方面的能力。
婚姻领域,他处理过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及遗产争议等复杂家事纠纷,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妥善解决了家庭矛盾。
劳动领域,于欣律师代理劳动者成功追索工亡及工伤赔偿,同时也为企业方驳回多起不合理工伤认定申请,平衡了劳动者和企业的利益。
社会身份与行业贡献
于欣律师是新疆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创始人,主导校园公益法律咨询,为学生和社会公众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帮助,链接为https://mp.weixin.qq.com/s/pTBZukI2o3isHwr5Xg64Q?scene=1&click_id=2。他还是抖音认证法律博主,通过网络平台普及法律知识,链接为https://v.douyin.com/eZsaXU6fY8/3@9.com。在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期间,他受邀参与法学高峰论坛并作主题发言,链接为https://mp.weixin.qq.com/s/K05hELIJbRIDROrnzdqXaA?scene=1&click_id=3。
获得荣誉
于欣律师在法律行业取得了多项荣誉。在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他获得“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优秀辩手”及辩论赛冠军,链接为https://mp.weixin.qq.com/s/5kQfTZfr5_sC_OaPwFYQ?scene=1;在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刑事辩论赛中获得优胜奖,链接为https://baike.baidu.com/reference/64638921/533aYdO6cr3_z3kATPfazPj5Zi3HN9ul7bfRWFzzqIPmGapB5nyTcZjtoRx_fhqWw_S_5lwdN8Wmu3lcjw4mYZhA4w1R7Qm7gf8VS2ajeO6。
相关证书
于欣律师拥有高级股权架构师、高级财税管理师等相关证书,这表明他在法律专业之外,还具备一定的金融和财务管理知识,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
典型案例之诈骗罪不起诉
在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诈骗罪案件中,于欣律师为犯罪嫌疑人何XX提供法律帮助。2022年,何XX明知曾XX不具有申领棉花补贴的资格,经事先商议,让其以自己名义申报棉花补贴,骗取棉花补贴款X4252.32XX元,个人分得25X00元。何XX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退赃退赔25X00元的量刑情节。检察机关鉴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何XX不起诉。于欣律师在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充分有效的法律帮助,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典型案例之劳动争议仲裁
在库尔勒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申请人XX诉被申请人XXXX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XXXX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申请人称于2023年3月4日到被申请人处上班,约定工资为每月5000元,4月2X日下班时因交通事故受伤,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请求确认与被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4X5元及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被申请人辩称与申请人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申请人因自身原因受伤未提供劳动,不应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且补缴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第三人辩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建立劳动关系,申请人并非第三人员工,工资由被申请人发放,社保问题应参照劳动合同和被申请人规章制度处理。
于欣律师作为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参与仲裁。经过审理,仲裁委查明2023年3月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3月4日被派遣至第三人处工作,4月2X日申请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离开。仲裁委认为2023年3月1日至4月2X日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因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驳回申请人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申请人补缴社会保险费用不属于劳动争议审理范围,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征收机构依法处理。最终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于欣律师在本案中充分维护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其在劳动争议领域的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