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泽宇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展现出独特的方法论。
证据梳理与策略制定
吕泽宇律师接受委托后,面临着大量繁杂的证据材料。原告长达一年多的诊疗记录、医疗费票据、交通费凭证及误工证明等,都需要仔细梳理。他针对保险公司可能提出的抗辩点,重点补充了转院治疗的必要性说明、伤残鉴定报告及收入明细,明确了“交强险优先赔付+商业险按责分担”的核心诉讼策略,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庭审关键抗辩
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了诸多质疑。对于转院至天津治疗的必要性,律师结合出院医嘱中“继续神经外科治疗”的要求,有力论证了转院治疗的医学必要性与合理性。面对保险公司非医保用药、外购药不予赔付的主张,律师指出该类费用是治疗伤情所必需,且无证据证明为不必要支出,依法应获支持。在误工费计算标准争议上,律师主张按行业平均工资计算,避免了因原告举证不足导致赔偿数额大幅降低。
鉴定意见处理
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原告的伤残等级、三期及后续治疗费用进行鉴定。保险公司虽对部分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最终,法院采信鉴定意见作为定案依据,仅对后续治疗费部分保留了原告另行主张的权利。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原告198000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按70%责任比例赔付原告123624.15元,两项合计赔付321624.15元(已扣除先行垫付的18000元),鉴定费3500元由二被告承担,诉讼费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履行了赔付义务,原告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吕泽宇律师在本案中,以严谨的证据梳理、有力的庭审抗辩和对鉴定意见的合理处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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