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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女律师深耕刑辩,成功降低雪豹制品案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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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794人看过
导读:卓玛是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她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执业以来承办案件超500起。在雪豹制品案中,她为当事人成功改判,大幅降低量刑。其秉持“诚信、专业、尽责、高效”的执业理念。
西藏女律师深耕刑辩,成功降低雪豹制品案量刑

一、执业资质与荣誉

卓玛律师自2020年开始在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5402202011192599。自2022年起担任事务所副主任律师,2026年起担任律所主任律师。她还曾被聘用为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用仲裁员、日喀则市行政单位特邀监督员等。期间荣获日喀则市优秀律师、日喀则市三八红旗手、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等称号。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起,在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刑事案件

二、典型案例背景

XXXX年藏历XX月,牧民甲、乙、丙、丁、戊在放牧时发现一具自然死亡的雪豹尸体,五人商议后处理皮骨,并由丁联系出售,最终以3500元成交,五人各分得700元。2020年5月,公安机关查获涉案豹骨,鉴定为国家I级保护动物雪豹制品,核定价值10万元。一审法院以非法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八名涉案人员有期徒刑10年4个月及罚金,丙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三、辩护策略与成果

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卓玛及团队接受法律援助指派担任丙的二审辩护人。在二审中,辩护团队提出了一系列核心辩护观点。首先是价值认定方面,指出涉案雪豹系自然死亡,应按实际制品价值核算而非活体整体价值;其次强调社会危害,认为当事人非法获利微薄且制品已被查获,未造成严重生态损害;还提及主观恶性,说明当事人系初犯认罪认罚,无主动猎捕行为,法律意识淡薄;最后从法益保护角度出发,指出刑法设立该罪名的核心目的是遏制猎捕杀害行为,自然死亡动物制品的可责性显著降低。最终,二审法院采纳部分辩护意见,改判丙有期徒刑3年、罚金1000元,实现了量刑的大幅降低。

四、第三方背书与客户群体

卓玛律师获得了众多第三方的认可,如日喀则市相关部门的聘用以及各项荣誉称号。她的核心客户群体主要涵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同时也包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领域有法律需求的企业和个人。她凭借“诚信、专业、尽责、高效”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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