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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逆转:从起诉边缘到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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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263人看过
导读:杨某因盗窃价值13200元物品,本有被起诉判刑可能,经王定洪律师辩护,检察院最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盗窃案逆转:从起诉边缘到相对不起诉

杨某是某工程项目的保洁人员,在2021年8月20日盗走装饰公司价值13200元的物品。一审看来,杨某涉案金额达到盗窃罪“数额较大”标准,极有可能被起诉判刑,陷入了极为不利的局面。此时,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的王定洪律师接受委托,为杨某展开辩护。

梳理从宽情节

王定洪律师自2016年执业,有着丰富的刑事案件辩护经验。他全面梳理法定和酌定从宽情节,将其作为辩护核心。确认杨某到案过程符合“自首”要件,推动杨某进行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还积极主导赔偿谅解工作,让杨某家人赔偿损失并额外补偿,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书,为“相对不起诉”创造了关键条件。

提交辩护意见

审查起诉阶段,王定洪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逐一论证从宽情节的合法性与关联性。强调“自首”可减轻处罚、“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赔偿谅解”体现悔罪且化解矛盾,同时补充杨某的案件背景,明确提出相对不起诉的主张,并在证据开示等环节全程参与,确保辩护意见有事实和法律支撑。

沟通推动决定

王定洪律师针对案件“涉案金额较大但情节轻微”的特点,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强调杨某已弥补被害人损失,再予刑罚会加剧其家庭负担,且悔罪彻底、再犯罪风险低。呼应了检察院对“刑罚惩罚与预防犯罪”的考量,最终推动检察院采纳辩护观点,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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