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案件中,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表面上证据指向明确,嫌疑人似乎罪无可恕,但深入探究后却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一些看似完整的指控背后,可能隐藏着证据漏洞和事实偏差,这就需要专业律师介入,拨开重重迷雾,还原案件的真实面貌。
深耕刑辩多年的证据审查专家
陈青友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自2017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刑辩团队带头人。他曾在某县政府法制科任职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执业期间,他处理过上千件刑事和民事案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和劳动纠纷。他习惯在案卷中仔细挖掘线索,结合法律、法规、当地政策和人情世故,为当事人寻找最优解决方案。他还常年参与法律宣传和疑难案件研究,为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他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和精准分析能力,在众多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陈律师这种对证据的严谨态度和深入审查的能力,在下面这起集资诈骗案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迷雾:看似确凿的集资诈骗指控
公诉机关指控胡X在2013-2016年期间,隐瞒资金用途,虚构经营理由,以高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骗取12名群众37万元,用于高风险活动致巨额损失,认为其构成集资诈骗罪。陈青友律师接受胡X委托,担任一审辩护人。
破局:证据审查发现关键漏洞
陈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他仔细梳理证据材料,围绕核心事实、证据效力及法律适用深入分析。他发现,结合在案书证、证人证言及被告人供述,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胡X存在非法占有集资款的主观故意,其行为虽违反金融管理规定,但不符合集资诈骗罪构成要件。同时,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数额进行细致质证,发现实际吸收存款应为36万元,而非37万元。
胜诉:罪名改判与轻刑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胡X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诈骗方法,采纳了陈律师“胡X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辩护意见,将涉案数额核减为36万元。此外,在陈律师的推动下,胡X亲属退赔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最终判决胡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成功实现罪名改判与轻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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