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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逆转:从起诉边缘到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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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410人看过
导读:杨某因盗窃价值13200元物品,本有被起诉判刑可能,经王定洪律师辩护,最终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盗窃案逆转:从起诉边缘到相对不起诉

2021年8月,保洁人员杨某盗窃装饰公司价值13200元的物品,涉案金额达到盗窃罪“数额较大”标准,面临被起诉判刑的不利局面。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的王定洪律师接受委托,为杨某展开辩护。

梳理从宽情节

王定洪律师自2016年执业,经验丰富。他阅卷并与杨某沟通后,明确关键突破点。核查“自首”要件,确定杨某符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固定法定从轻情节;推动认罪认罚程序,协助杨某签署具结书;主导赔偿谅解工作,让杨某家人额外补偿被害人,获谅解书,为相对不起诉铺垫条件。

提交辩护意见

审查起诉阶段,王定洪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结合法律规定,论证从宽情节的合法性与关联性,说明“自首”可减轻处罚、“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赔偿谅解”体现悔罪。补充杨某案件背景,提出无需刑罚惩罚,建议相对不起诉,且全程参与证据开示等环节。

沟通推动决定

针对案件特点,王定洪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强调杨某已弥补被害人损失,再处刑罚会加剧其家庭负担,且悔罪彻底、再犯罪风险低。呼应检察院考量,强化相对不起诉符合司法与社会效果的观点,最终推动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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