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一场“意外”为何构成过失致人死亡?
本案由河南兴邺律师事务所吕飞飞律师代理。吕飞飞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服务于安阳地区,累计承办案件远超百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2019年10月24日晚,上诉人李X酒后驾车来到情人刘X家楼下,接上刘X后驶入高速公路。途中二人因琐事争吵,刘X因车内温度高脱了外套,李X打开副驾驶车窗让她穿衣服。刘X把上身伸出车窗外,以不关窗户就跳车相逼,李X认为她不会真跳,既没关窗也没停车,结果刘X真从车窗跳到高速路上。李X停车将刘X抱上车并拨打120,巡逻交警发现后协助救助,但刘X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测,李X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3mg/100ml,刘X系颅脑损伤死亡。
吕律师在辩护中指出,李X虽非故意致刘X死亡,但他在刘X以跳车相威胁时,应当预见可能发生的危险却因疏忽未预见,构成过失致人死亡。最终,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和事实做出了公正判决。
案例二:涉案金额超一亿,如何实现缓刑?
20142015年,被告人张X伙同他人参与“某城中村改造工程”投标,为中标借用江海XX公司资质,委托齐五找其他公司一起投标,互相串通报价,最终江海XX公司中标,涉案金额1.3亿余元。
吕飞飞律师介入后,积极与法院沟通,通过认罪认罚程序,结合张X的其他量刑情节,为其争取从轻处罚。最终,法院考虑到张X的认罪态度和相关情节,判处张X缓刑。
案例三:涉卡案件,律师如何把重罪辩成轻罪?
2019年2月,被告人赵X明知他人可能用银行卡进行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仍让李X、张三等人办理5张银行卡,加上自己的4张,交给他人使用。3月,他又联系朋友办卡并答应给好处,朋友按安排将卡等邮给上线。经侦查,赵X提供了21张银行卡及配套物品,其中18张有大量资金流转。
公诉机关认为赵X应数罪并罚,但吕律师在辩护中指出,赵X收购他人银行卡主观目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应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法院采纳了吕律师的意见,判处赵X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法律干货
1.注意行为风险:在日常生活中,要对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有合理预见,像案例一中李X就因疏忽未预见危险导致严重后果。
2.积极认罪认罚:在刑事案件中,主动认罪认罚并配合司法机关,可能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如案例二中张X通过认罪认罚程序争取到缓刑。
3.了解罪名认定:对于涉及法律的行为,要清楚相关罪名的认定标准,避免因无知而触犯更重的罪名,如案例三中赵X的行为认定。
结语
通过这几个案例可以看出,在法律问题面前,专业的律师能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遇到法律难题不要慌,积极寻求专业帮助。吕飞飞律师执业多年,在河南兴邺律师事务所(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义乌商贸大厦14楼)为大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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