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长
贾琦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其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在刑事辩护领域,贾琦有着丰富的经验,承办了大量案件。
在周X被控合同诈骗罪一案中,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周X在20162018年期间,与他人以举办明星演唱会为由,与多名被害人签订演出合同,骗取巨额投资款。周X被指控冒充“中国新歌声”项目执行总监,骗取161万元,后归还145万元,还参与其他演唱会项目诈骗。
贾琦律师作为周X的辩护人,仔细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并深入分析证据。认为在“浦江演唱会”项目中,周X虽有夸大宣传,但项目有初步接洽和筹划,主观上无“非法占有”全部款项的故意;案发前已归还绝大部分款项,更接近民事履约不能后的债务纠纷;在其他共同犯罪中,周X作用、参与程度及非法所得有限。庭审中,贾琦律师围绕犯罪主观故意、行为性质及退赔情节展开辩护。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周X构成合同诈骗罪,但诈骗数额仅以未归还的16万元认定,属于“数额较大”,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刑期显著低于同案其他主犯。
合同纠纷代理
贾琦在合同纠纷领域也有出色表现。某物流公司(原审被告)因与焦X(原审原告)公路运输合同纠纷,不服之前民事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贾琦律师及团队接受物流公司委托,作为再审阶段代理人。对原审案卷材料深入分析后,贾琦律师认为原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符合再审申请条件。于是代理公司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准备详实申请理由与证据材料。
法院审查后采纳代理意见,作出裁定:本案由本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为当事人在再审审理阶段争取了程序性胜利与缓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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