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案例一:涉嫌电信诈骗情节严重获得轻判
本案由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高永帅律师代理。高永帅律师拥有法学学士学历,是工会调解员,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专注刑事领域,以尽职、严谨、勤勉、高效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捍卫权利、守护公正。
被告人杨XX曾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后又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抓。2022年8月到9月期间,杨XX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两张银行卡共计过账384952.2元,其中涉诈资金共计346042.2元。公诉机关认为杨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且他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但鉴于他承认指控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高永帅律师为杨XX辩护,指出他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应认定为自首;在羁押过程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自首;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起诉书认定其非法获利4000元证据不足。最终,法院虽未认定杨XX自首,但采纳了非法获利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判处杨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
案例二:涉嫌诈骗罪金额特别巨大获得缓刑
还是高永帅律师代理的案件。被告人谭XX、卢XX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2023年8月,谭XX通过软件认识上线,伙同卢XX等人按上线指示,将微信资料换成黄冈市委领导相关信息,添加好友后冒充领导与对方沟通,要求对方添加指定微信号。虽因被害人警觉诈骗未得逞,但涉及金额特别巨大。
公诉机关认为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系犯罪未遂且为从犯,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高永帅律师为谭XX辩护,指出其行为属诈骗未遂,是从犯,且仅提供移动设备,不应承担全部诈骗金额责任。卢XX的辩护人也提出卢XX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是从犯,犯罪未遂,主观心态不强,应适用缓刑。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处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追缴二人违法所得。
法律干货
自首认定要符合条件:主动到案后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才能被认定为自首,从而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就像杨XX虽主动到案,但未如实供述,就未被认定为自首。
积极争取立功表现:在羁押过程中,积极提供线索帮助破案或规劝同案犯自首等立功行为,对量刑有积极影响,如杨XX规劝同案犯自首就起到了一定作用。
认清自己在犯罪中的作用:在共同犯罪中,明确自己是主犯还是从犯,从犯通常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像谭XX和卢XX被认定为从犯,就获得了从轻处罚。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看到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即使面临严重指控,也可以通过合法合理的辩护为自己争取权益。高永帅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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