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田百川律师代理。田百川律师自2021年执业至今,拥有国家法官学院本科学历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是丽江市古城区第五届政协委员。从业以来,他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经验十分丰富。
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发生口角,相约打架。沈XX邀约马XX、邹XX等人,沈XX邀约杨XX、被告人罗XX等人。双方人员聚集后,因杨XX等人挑衅,沈XX再次邀约人员返回现场。看到对方有人带刀,杨XX、马XX等人离开。3时许,杨XX、何某某、罗XX等十余人追赶并围住杨XX,对其实施殴打。杨XX持刀砍伤杨XX头部,何某某持刀砍伤杨XX左肩部,罗XX对杨XX拳打脚踢。经鉴定,杨XX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罗XX经民警电话通知,于2023年8月24日主动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且已支付杨XX人身损害赔偿3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罗XX构成聚众斗殴罪,但田律师在辩护中指出,罗XX作案时是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辨别和控制能力弱,且是受朋友邀约参与犯罪,主观恶性小;在共同犯罪中,罗XX只是跟随他人,仅拳打脚,未使用刀具,是从犯;他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属于自首;还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最终,法院采纳了田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罗XX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律干货
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身心发育未成熟,犯罪时会从轻或减轻处罚。家长和学校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教育,避免他们走上歧途。
从犯认定:在共同犯罪中,只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会从轻、减轻处罚。判断是否为从犯,要结合具体行为和作用。
自首情节: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犯罪后要及时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法律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性,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田百川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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