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黄光杰律师代理。黄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拥有超过千件案件的处理经验,是一位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离婚纠纷等领域。在执业过程中,他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细心高效”的服务宗旨,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2019年底,柯XX为了非法获利,在明知苏铁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仍在网上与他人达成买卖苏铁的意向,多次向对方收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德保苏铁,之后进行培育并出售。2020年至2021年期间,柯XX先后4次购买德保苏铁约200株。培育时部分苏铁死亡或被丢弃,除了109株未出售外,至少91株被售出,柯XX非法获利10920元。
2021年10月17日,柯XX在店铺内主动配合公安民警接受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件审理期间,黄光杰律师介入此案。他全面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仔细梳理案件细节与量刑情节。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柯XX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其承担恢复生态环境成本16786元。黄律师则提出柯XX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主观故意、事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建议认定其构成自首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柯XX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但综合其犯罪情节,未采纳认定自首及适用缓刑的建议。不过,法院采纳了“柯XX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判处柯XX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罚金已缴纳),柯XX退至法院的恢复生态环境成本16786元上缴国库,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10920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法律干货
1.了解保护植物:一定要清楚哪些植物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千万不要随意买卖、收购,否则可能会触犯法律。像本案中的德保苏铁,就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
2.主动配合:如果不幸涉及犯罪,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认罪认罚,这样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
3.承担责任:一旦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要积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主动缴纳相关费用,展现悔罪态度,争取减轻处罚。
结语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法律红线不能触碰,保护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即使不小心犯了错,也要积极面对,配合司法机关。如果遇到法律问题,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黄光杰律师,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办公地址位于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环球大夏右塔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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