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邓泳怡律师代理。邓泳怡律师从业10多年,拥有广东海洋大学法学本科学历,还完成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的学习。她是第十届中山市律师协会多个专业委员会委员,入选了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库,荣获“2024年度热心公益事业律师”等称号,处理过各类案件100余起,在劳动纠纷、继承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
2023年2月23日,未成年人秦XX因涉嫌诈骗罪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4月1日被逮捕。一审判决后,秦XX不服提起上诉。邓泳怡律师受中山市法律援助处指派,担任秦XX二审阶段的辩护人。
一审法院认定,2023年2月起,秦XX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为诈骗人员架设、维护设备,原审被告人张XX受雇于秦XX负责部分设备工作。诈骗人员共骗取5名被害人144万余元,张XX负责的设备关联涉案金额38万余元。案发后,秦XX、张XX被抓获,现场缴获作案工具及秦XX违法所得7万元,二人已赔偿部分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秦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秦XX退赔剩余经济损失136万余元等。
秦XX上诉称自己系从犯、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认罪悔罪,违法所得仅2万元且已退赔7万元,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原判量刑过重,责令退赔共同犯罪总额不当。
邓泳怡律师会见秦XX,梳理案卷,明确二审核心争议焦点:原判对秦XX的量刑是否适当,原判认定秦XX的退赔金额是否合理。她围绕秦XX的从犯地位、未成年人身份等量刑情节,以及违法所得与退赔义务的关联性制定辩护策略。
二审庭审中,检察机关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邓泳怡律师发表辩护意见:秦XX是未成年人且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已积极退赔部分损失;从犯的退赔义务应按非法获利数额确定,原判责令秦XX退赔136万余元不当。律师结合证据阐释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
最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审判决定罪量刑部分,撤销原审判决中关于作案工具处理及退赔金额的部分判项,改判缴获的秦XX违法所得7万元按比例发还被害人,责令张XX退赔3500元按比例发还相关被害人。
法律干货
关注法定情节:未成年人犯罪、从犯、认罪悔罪等法定情节,在量刑和退赔方面都可能起到关键作用。遇到类似案件,要积极收集并提供相关证据。
明确退赔范围:在共同犯罪中,从犯的退赔义务一般按其非法获利数额确定,而非承担共同犯罪总额的退赔责任。
重视法律援助: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要及时申请,专业律师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这起未成年人诈骗上诉案,通过邓泳怡律师的精准辩护,成功纠正了原审判决中关于退赔义务的不当认定,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告诉我们,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要相信法律的公正,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邓泳怡律师是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律所位于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2号紫马奔腾广场3座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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