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杨慧律师代理。杨慧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还是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玉龙县妇女联合会副主x等。她深耕民事、刑事领域,尤其擅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案件。
2006年,原告和被告在深圳打工时相识,2007年1月6日登记结婚,同年9月11日育有一女。然而,随着孩子出生,家庭琐事增多,被告脾气愈发暴躁,对原告和孩子动辄打骂。2010年,原告实在无法忍受,带着3岁女儿回娘家生活。此后,被告从未联系过原告,也不关心孩子,双方分居长达6年。
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离婚,被告均拒绝,庭审时仍坚称夫妻感情未破裂。但杨慧律师分析,双方结婚时缺乏了解,婚后又无法有效沟通,且分居时间长,早已无共同生活可能。孩子已满十周岁,一直由原告独自抚养,被告未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
最终,法院审查证据后,对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其明白孩子在不和谐家庭成长的危害。被告认识到错误,服从判决,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
法律干货
1.保留证据很重要:遭遇家暴、分居等情况,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分居协议等,这在离婚诉讼中至关重要。
2.考虑孩子意愿:孩子年满八周岁,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考虑其意愿。所以平时要注重与孩子的沟通,让孩子健康成长。
3.积极沟通协商:离婚时尽量与对方积极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不幸的婚姻并非无法摆脱。只要掌握正确的法律知识,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就能重新开启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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