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案例一: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不起诉案
本案由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施亚军律师代理。施亚军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拥有硕士学位,从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他是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在涉企刑事案件、企业合规项目等领域经验丰富。
2021年3月14日凌晨,在张家港市一家酒吧里,被不起诉人肖某因琐事与被害人产生纠纷。肖某向被害人扔凳子欲威吓对方,结果凳脚戳碰被害人腹部,致其脾脏破裂并经手术摘除,伤情鉴定为重伤二级。肖某于4月14日被刑事拘留,4月28日被取保候审。
施亚军律师介入后,积极促成肖某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2022年5月25日,肖某在辩护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检察院认为肖某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无前科劣迹,决定对肖某不起诉。
案例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不起诉案
同样是施亚军律师代理的案件。被不起诉人王某是江苏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0年10月,他在经营泰州某公司期间,为维护企业建筑资质,多次以100元至200元价格,向他人购买《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共360条并使用,支付价款合计25300元。2022年6月22日,王某被取保候审。
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将此案移送起诉后,检察院先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经补充侦查,检察院仍然认为认定王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王某不起诉。
法律干货
积极赔偿与认罪认罚:在刑事案件中,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同时自愿认罪认罚,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从而获得从轻处理,甚至不起诉。
证据的重要性:司法机关认定犯罪需要充分的证据。如果证据不足,即便有涉嫌犯罪的行为,也可能因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不被起诉。
配合律师工作: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律师,如实告知案件情况,以便律师制定合适的辩护策略。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法律既严肃公正,又有人情温度。在面对法律问题时,当事人要积极采取正确的措施,配合律师工作。施亚军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就职于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东路19号国泰新天地21楼。大家遇到法律问题,要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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