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葛XX因与被申请人鄢XX、周X某的合伙合同纠纷,不服二审判决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周X某委托了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的李光伟律师参与再审审查程序。李光伟律师自2014年起从事专职律师,至今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在合同类纠纷和公司类纠纷领域经验颇丰。
锁定争议,构建思路
接到案件后,李光伟律师迅速投入到对案卷的研究中。他反复查阅一二审的判决书、庭审记录等资料,精准锁定案件的核心争议为合伙亏损举证及亏损分担的合法性。他仔细研读案涉鉴定意见,发现被申请人退出时合伙无亏损且有节余。同时,他结合合伙经营的实际情况,构建起严密的抗辩思路。
审查证据,驳斥主张
李光伟律师对葛XX提交的证据进行了细致审查。他发现葛XX提交的鉴证材料不全,多为单方证据,无法证实合伙的盈亏情况。他深入分析这些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指出葛XX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的投入亏损不应由周X某承担。周X某已实际退出经营,对后续合伙事务及支出不知情,所以葛XX的诉请无事实依据。
适用规则,促成驳回
在庭审中,李光伟律师准确适用合伙合同及民事诉讼举证规则,充分论证了葛XX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以及其未经同意投入、单方主张亏损的不合理性。他逐一驳斥葛XX的再审主张,条理清晰、逻辑严密。最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驳回葛XX的再审申请,有效维护了周X某的合法权益,避免了无依据的债务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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