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务里,证据的迷雾常让案件事实认定陷入困境。杨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就面临着事实与法律适用的难题,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的王定洪律师介入此案,展开了细致的证据审查与情节挖掘工作。
梳理从宽情节
王定洪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进行全面阅卷,并与杨某充分沟通。他仔细核查“自首”要件,通过查看到案记录、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确认杨某到案过程符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固定了这一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同时,协助杨某理解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确保其自愿、合法签署具结书。此外,积极与被害人装饰公司沟通,劝说杨某家人在赔偿被盗物品损失之外额外补偿,促成被害人出具谅解书,获取酌定从轻情节。
提交辩护意见
在审查起诉阶段,王定洪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他结合《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逐一论证3项从宽情节的合法性与关联性。重点说明“自首”可减轻处罚、“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赔偿谅解”体现悔罪且化解矛盾。同时,补充杨某“法律意识淡薄、因贪图小便宜犯罪、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小”的案件背景,明确提出“本案无需通过刑罚惩罚杨某,建议作相对不起诉”的辩护主张。在证据开示、具结书签署等环节,王定洪律师也全程参与,确保辩护意见有事实、法律支撑。
庭审前积极沟通
针对本案“涉案金额较大但情节轻微”的特点,王定洪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他重点强调“杨某已通过赔偿谅解弥补被害人损失,再予刑罚易加剧其家庭负担,且其悔罪彻底、再犯罪风险低”,呼应检察院对“刑罚惩罚与预防犯罪”的考量,进一步强化“作相对不起诉符合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观点,最终推动检察官认可辩护思路。
最终,人民检察院经审查,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辩护意见,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王定洪律师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和情节的挖掘,成功为杨某争取到了最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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