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陈步青律师,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在处理此类案件上经验丰富。
锁定责任主体
申请人赵XX在被申请人一处工作时因工受伤,涉及工伤待遇赔偿和经济补偿金争议,而用人单位是两家法定代表人相同的关联公司。陈步青律师深知确定赔偿责任主体是关键。他系统梳理工伤认定决定书、工资发放记录等材料,利用两家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相同且均在南京市江宁区有项目地这一事实,为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提供依据。
设计调解方案
为避免关联公司相互推诿,陈步青律师提出三重保障机制。一是明确赔偿责任主体,协议规定被申请人一支付调解款,被申请人二承担连带责任,堵住推诿漏洞。二是分期支付与加速到期,96000元调解款分两期支付,若任一期逾期未付,申请人可要求余款一并支付。三是设置5000元违约金,增加违约成本,确保调解协议顺利履行。
依法化解纠纷
本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待遇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关于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经南京市江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高效彻底地解决了劳动争议。
陈步青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凭借专业分析、务实建议和勤勉服务,为众多劳动者排除法律风险,成功获得工伤赔偿。企业和劳动者遇到问题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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