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执业背景
高永帅律师自2021年起在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拥有法学学士学历,曾担任工会调解员。在投身律师职业前,他于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熟悉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其主要客户包括面临刑事风险的个人和企业,工作方式以刑事诉讼辩护为主。
电信诈骗帮助犯罪案
当事人杨XX,男,1998年出生,曾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此次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起诉。争议焦点在于杨XX是否构成自首、非法获利金额认定以及主观恶性程度。高永帅律师作为辩护人,为杨XX采取了一系列法律行动。在证据组织方面,仔细审查微信、银行转账流水等书证,发现公诉机关指控杨XX非法获利2000元的证据不足,且与同案犯供述矛盾。在法律条款适用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杨XX具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庭审策略上,强调杨XX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最终,法院虽未认定自首,但采纳了非法获利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判处杨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
诈骗未遂案
当事人谭XX和卢XX,分别出生于2002年和2004年,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争议焦点在于量刑情节,如是否构成自首、是否为从犯、犯罪是否未遂等。高永帅律师为谭XX辩护,指出谭XX的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仅提供移动设备,不应认定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对于卢XX的辩护人提出卢XX构成自首等辩护观点,法院也予以考虑。最终,谭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卢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追缴两人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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