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代社会,离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很多夫妻因为各种原因走到了婚姻的尽头,打算办理离婚手续。而现在离婚有个离婚冷静期,过了冷静期之后,到底要不要两个人一起到场办理后续的离婚手续呢?这可难住了不少人。有些人觉得反正都决定离了,一起去办手续也没什么;但也有人心里犯嘀咕,万一对方反悔或者不愿意一起去,这婚还能不能离成呢?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基本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规定的一项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小张和小李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拿到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在冷静期内两人都没反悔。冷静期过了之后,就进入了接下来的办理离婚证阶段。
二、冷静期后办理离婚证需双方到场
离婚冷静期完后,是需要两个人一起到场办理离婚证的。这是因为离婚是涉及双方身份关系变更的重要事项,需要双方亲自确认离婚的意愿和相关事项。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双方都要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
还是拿小张和小李举例,冷静期过后,他们必须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然后才能领取离婚证。如果只有一方到场,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办理离婚证的。
三、一方不到场的应对办法
要是一方在冷静期过后不愿意一起去办理离婚证,另一方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诉讼离婚不需要双方都同意,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以小张和小李为例,如果小李在冷静期过后不愿意和小张一起去领离婚证,小张可以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
四、办理离婚证所需材料
双方一起到场办理离婚证时,需要携带一些必要的材料。一般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比如小张和小李去办理离婚证,他们要带上各自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还有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手续办理完后,可能还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财产分割的执行、子女抚养权的变更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也比较复杂,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