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有的夫妻能携手走过一生,可有的婚姻却会遭遇各种波折,甚至走向破裂。一旦到了离婚这一步,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问题就都冒出来了,还有一个常被关注的点,就是离婚损害赔偿。啥情况能在离婚的时候得到损害赔偿呢?很多人对此一头雾水,弄不清法定的事由有哪些,接下来咱就好好聊聊这个话题。
一、重婚可获离婚损害赔偿
重婚是严重违反婚姻忠诚义务的行为。在法律上,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这里的结婚包括法律上的结婚和事实上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比如,张三在已经和李四结婚的情况下,又和王五登记结婚,或者和王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李四发现后选择离婚,这种情况下李四就可以要求张三给予离婚损害赔偿。因为重婚行为不仅破坏了原本的婚姻关系,也给另一方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
二、与他人同居情形下的赔偿
与他人同居和重婚不同,它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比如,赵六在婚后和情人长期在外租房共同生活,他的配偶孙七在离婚时,就有权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这里要注意的是,需要有证据证明他们是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不是偶尔的出轨行为。常见的证据有双方共同居住房屋的租赁合同、邻居的证言等。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法律后果
家庭暴力也是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家庭暴力包括身体上的暴力和精神上的暴力,比如殴打、辱骂、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例如,周八经常对其配偶吴九进行殴打,导致吴九身体多处受伤,精神也受到了极大的创伤。吴九在离婚时,就可以以此为由要求周八给予损害赔偿。遇到家庭暴力时,一定要及时收集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伤情照片等。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比如郑十长期不给年迈且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父母生活费,也不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他的配偶在离婚时可以就这种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要求损害赔偿。在这种情况下,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邻居的证言、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的证明等。
离完婚后,后续可能还会碰到损害赔偿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或者发现新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证据该怎么办,又或者对方对损害赔偿的金额有异议,双方该怎么协商处理。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陷入纠纷中。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是一个专业靠谱的法律咨询平台,上面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解决这些棘手问题。有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离婚损害赔偿这件事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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