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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过错解除合同的三种情况有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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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4 · 1187人看过
导读:非过错解除合同的三种情况为:一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三是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非过错解除合同的三种情况有什么内容

在职场中,合同就像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契约书”,保障着双方的权益。但有时候,即便双方都没有明显的过错,也可能会出现解除合同的情况。这种非过错解除合同的情况,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都是需要深入了解的,毕竟它关系到双方的利益和后续的安排。那非过错解除合同的三种情况到底有啥内容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比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不幸生病住院,医疗期满后,他身体状况已无法胜任原来的工作,公司给他安排了其他相对轻松的岗位,他还是无法完成,这种情况下,公司就可以非过错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不过,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且要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例如小张在销售岗位,连续几个月都无法完成销售指标,公司对他进行了销售技巧培训,也给他调整了销售区域,但他还是无法完成任务,此时公司就可以非过错解除和他的合同。同样,用人单位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

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客观情况包括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比如一家工厂因为城市规划需要搬迁到另一个城市,大部分员工无法跟随前往,工厂和员工协商变更工作地点等劳动合同内容,但没有达成一致,工厂就可以非过错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同样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且支付经济补偿。

非过错解除合同后,后续可能还会有一些问题出现。比如经济补偿的计算是否合理,劳动者的社保和档案转移如何处理,以及是否会影响劳动者再就业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非过错解除合同的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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