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高永帅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执业证号为1421xxxxxxxx37601。在这几年里,他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拥有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并获得了工会调解员的称号。
高永帅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聚焦于刑事辩护领域。他曾荣获“黄冈市第二届律师辩论大赛团队第一名”这一重要荣誉。
他秉持着“专注刑事,以尽职、严谨、勤勉、高效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捍卫权利、守护公正”的执业理念。在投身律师职业之前,高律师曾于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深度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精通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的构建与运作,能够为企业客户提供具有前瞻性的法律风险防范服务。
核心领域案例展示
电信诈骗及相关犯罪辩护领域
杨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2023年,被告人杨XX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刑事拘留,后经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该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公诉机关指控杨XX非法获利4000元的证据是否充足,以及杨XX是否构成自首。高永帅律师通过详细调查,发现起诉书指控杨XX在广州市花都区提供银行卡供跑分团伙作案过程中非法获利2000元,依据仅为杨XX于2022年8月22日微信支付4次“零钱提现”且无其他证据印证,还与同案犯供述矛盾。同时,杨XX虽经公安口头传唤到案,但到案后并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最终,法院采纳了高律师关于非法获利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但未采纳自首的辩护意见,判处杨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上缴国库。
诈骗犯罪辩护领域
谭XX、卢XX涉嫌诈骗罪案:2023年,谭XX、卢XX因涉嫌诈骗罪被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刑事拘留并经检察院批准逮捕。公诉机关指控二人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但仍构成诈骗罪。案件的关键在于谭XX、卢XX在犯罪中的作用以及是否应从轻、减轻处罚。高永帅律师为谭XX辩护时指出,谭XX的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无其他加重情节,在本案中属于从犯,仅是提供移动设备,不能认定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最终,法院认定谭XX、卢XX构成诈骗罪,但鉴于二人是从犯、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追缴二人违法所得。
高永帅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卓越的办案能力。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未来,高永帅律师将继续秉持其执业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专业、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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