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基本信息
吕飞飞律师现执业于河南兴邺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4105201810055387。他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服务地区主要为安阳。其所在律所联系地址为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义乌商贸大厦14楼。在职业生涯中,吕飞飞累计承办案件远超百件,为其奠定了深厚的实务基础。他秉持“用专业化解纠纷,用信任守护托付”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深耕专业领域
吕飞飞律师深耕于刑事辩护和婚姻家庭领域。在刑事辩护方面,他承办过诈骗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骗取贷款罪等多种刑事案件。通过处理这些不同类型的案件,他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针对不同罪名的特点和具体案情,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在婚姻家庭领域,他能够凭借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合理建议,帮助当事人争取到更大的合法权益。此外,他在劳动争议方面也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能为当事人在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过失致人死亡案的辩护
在“一场‘意外’为何构成过失致人死亡”这一案件中,上诉人李X与被害人刘X系情人关系。2019年10月24日晚,李X酒后驾车载刘X上高速,途中二人因琐事争吵,刘X因车内温度高脱外套,李X打开副驾驶车窗让其穿衣服。刘X以不关窗户就跳车相逼,李X认为其不会跳,未关窗也未停车,刘X遂从车窗跳到高速公路上,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测,李X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3mg/100ml,刘X系颅脑损伤死亡。在这起案件中,吕飞飞律师需要准确分析李X的行为与刘X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李X是否存在过失。通过对案件细节的深入研究,为案件的辩护提供有力的依据,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4年到2015年,被告人张X伙同他人在参与两个“某城中村改造工程”投标时,借用江海XX公司的资质,并委托他人找到其他公司共同参与投标,互相串通投标报价,最终让江海XX公司中标,合计串通投标并中标金额1.3亿余元。在这起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中,吕飞飞律师介入后,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他充分利用认罪认罚程序,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其他量刑情节,为被告人进行全面的辩护。最终,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的结果,体现了他在处理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辩护技巧。
涉卡案件重罪辩成轻罪
2019年2月,被告人赵X明知他人可能使用其银行卡用于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仍让李X、张三办理5张银行卡,连同自己的4张交给他人使用。3月,他又联系朋友办理银行卡并邮寄给上线。经侦查,赵X共将21张银行卡及配套U盾、手机卡交与他人使用,其中18张银行卡有大量金额进出。公诉机关认为赵X的行为应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数罪并罚。吕飞飞律师经过深入研究和辩护,指出赵X收购他人银行卡的主观目的是为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其行为应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法院采信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决赵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这一案件的成功辩护,展示了吕飞飞律师在新型网络犯罪案件辩护中的精准判断和专业能力。
综上所述,吕飞飞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在多个专业领域的深入研究以及在经典案例中的出色表现,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在安阳地区的法律界有着良好的口碑和一定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