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内气氛紧张,员工李XX因公司单方降薪、拖欠工资等问题,愤而依据《劳动合同法》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委托李佳莹律师维权。
案件梳理与策略制定
李佳莹自2021年开始执业,是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案件。接受委托后,她全面梳理案件,制定清晰代理策略。公司辩称调薪因岗位变动,且年假“过期作废”,不同意支付部分未休年假工资。
仲裁庭有力驳斥
面对公司各项抗辩,李佳莹律师在仲裁庭上据理力争。她系统提交多项证据,证明李XX月薪为16000元,公司单方降薪违法应补发;援引法规指出“年假作废”规定无效,未休年假工资仲裁时效适用特殊规定;提交相关凭证,证明李XX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还准确区分法定年假与福利年假,厘清仲裁请求范围。
全面胜诉获良好效果
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充分采纳李佳莹律师意见,裁决公司支付李XX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未休年假工资等共计122,679.40元,支持出具离职证明,驳回公司不合理主张。本案不仅为劳动者追回报酬和补偿,还从法律层面否定了用人单位不合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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