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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企业与个人的风险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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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1 · 1871人看过
导读:融资租赁合同易现性质认定、担保效力、利息约定等法律陷阱。律师彭燕凭借专业判断与法条运用,为当事人排查风险,避免不必要损失,保障合法权益。

在商业活动中,融资租赁合同是常见的交易模式,但很多企业和个人对其中潜在的法律风险认识不足。以这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为例,原告XX公司与被告陈XX等就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产生了一系列争议,贵州维律(施秉)律师事务所的彭燕律师代理被告游XX参与诉讼,对其中的风险防控有着重要启示。

合同性质准确认定

彭燕律师指出,首先要准确判断合同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35条及《融资租赁司法解释》第1条,融资租赁需具备“融物”与“融资”双重属性。本案中,游XX主张案涉合同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原因是款项流向和标的物权属存在问题。款项未按售后回租要求向陈XX支付购车款,且陈XX对车辆无处分权。企业和个人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前,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和交易流程,确保合同性质符合融资租赁的法定要求,避免因合同性质认定错误导致担保无效等风险。

担保条款严格审查

担保条款是融资租赁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彭燕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7条、第496条和第490条,提出案涉担保合同可能因主合同性质变更而无效,格式条款未履行提示义务,且保证关系因无本人签字不成立。所以,在签署担保合同前,担保人要明确主合同的性质和担保责任范围,仔细审查合同中关于保证责任的条款是否有明确提示。对于格式合同,要警惕其中不利于自己的条款,确保自身的真实意思表示得到体现。

利息约定合法合规

合同中的利息及罚息约定也是关键风险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案涉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和违约金过高,超出了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企业和个人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利息及罚息的约定是否合法合规,避免因高额利息的约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一旦发现利息约定过高,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调整,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彭燕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类似案件中为当事人排除风险、避免损失,值得企业和个人在面临法律问题时寻求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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