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郝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就房屋面积差问题各执一词。实测面积、证载面积、合同约定面积之间的差异,加上政府行政行为对面积测绘的影响,使得案件陷入了行政与民事法律关系相互交织的复杂困局。
明确争议焦点
鲁世超律师在接受某房地产公司委托后,首先明确了案件的争议焦点。原告以证载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为由,要求退还多付房款;而被告则认为原告实际所得房屋面积增多,且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是政府原因造成。鲁律师深入研究合同条款和相关证据,梳理出双方争议的核心在于面积计算标准以及责任归属问题。
剖析行政与民事关系
鲁世超律师认识到,案件中产权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是由政府行政行为导致的。他依据2021年5月15日政府问题楼盘处置协调会形成的备忘录,指出该情形属于行政范畴,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处理范围。同时,鲁律师强调被告不应为政府行为承担责任,且原告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办理产权证的行为已构成对证载面积的认可,现主张面积差价款有违诚信原则。
积极抗辩与争取权益
在庭审中,鲁世超律师代表被告某房地产公司进行了积极抗辩。他不仅对原告的退款请求提出有力反驳,还提出反诉,要求原告支付房款及相应利息。最终,法院经审查认为该纠纷涉及行政、司法等多部门,不宜作为民事案件处理,驳回了原告的起诉和被告的反诉。鲁世超律师通过清晰的逻辑梳理和专业的法律分析,为被告在复杂的案件中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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