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场因写字楼租赁引发的纠纷闹上了江西省X市X区人民法院。原告叶X某受儿子及儿媳委托管理写字楼,被告江西XX公司长期拖欠租金,双方矛盾激化。
纠纷起因
2018年12月起,叶X某与江西XX公司达成口头租赁协议,租金为20元/平方米/月,但未签订书面合同。被告关联单位江西省xx形技术中心也参与使用房屋。然而,被告长期拖欠租金,叶X某于2025年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租赁关系、返还房屋,并追索2019年1月至2024年3月的欠租共计14.5万余元及利息。
律师出击
叶X某委托江西井冈(赣州)律师事务所的丁云龙和魏X律师代理此案。两位律师迅速展开工作,提交《委托协议》证明原告具备合法出租及诉讼主体资格,解决了权属与代理关系问题。同时,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单等,固定租赁事实证据,证明租金标准及被告实际使用房屋时间。庭审中,精准调整诉讼策略,将租金计算截止日明确为合同解除日(2024年3月27日),增强诉求合理性。面对被告提出的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主张,依据《民法典》关于不定期租赁可随时解除的规定,成功论证原告不构成违约,避免赔偿责任。
案件结局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租赁合同于2024年3月27日解除;两被告连带支付2020年6月至2024年3月27日的租金126,200.2元,并自次日起按LPR支付利息;驳回原告关于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租金及返还房屋的请求;驳回被告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请求;诉讼费用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丁云龙和魏X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灵活的诉讼策略,为当事人追回超12万元租金及利息,实现了核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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