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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刑事辩护律师李宏瑞:擅长故意伤害案二审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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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0 · 1800人看过
导读:李宏瑞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刑事业务,是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他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100起,参与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辩护,擅长故意伤害案件辩护,曾获二审改判无罪效果。还处理过两起典型诈骗案,分别助力当事人获从轻处罚和数罪并罚后仍获缓刑。
吉林长春刑事辩护律师李宏瑞:擅长故意伤害案二审改判无罪

刑事业务经验

李宏瑞律师在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担任主办律师,执业证号为122xxxxxxxx573192。他长期服务于吉林长春地区,办公地址位于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金融广场A4座。执业以来,他始终专注刑事业务,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100起,并参与了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涉及贪污贿赂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尤其擅长故意伤害案件的辩护,曾取得二审改判无罪的效果,其办理的多数案件获得二审改判、不起诉缓刑以及从轻、减轻处罚

诈骗大案辩护

在一起涉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案件中,被告人某某与另外两名同案人员结伙实施诈骗犯罪。该案累计涉及24名被害人,办理网贷总额达445万余元,被告人某某参与诈骗的贷款总额147万余元,尚有98万余元本金未还清,个人获利35100元。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介入案件,逐页审阅卷宗材料,精准梳理案件事实脉络与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他制定了针对性辩护策略,围绕被告人的自首从犯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从宽处罚情节展开辩护。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其辩护意见,被告人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缓刑漏罪争取

被告人某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在缓刑考验期内,检察机关发现其另有一起诈骗犯罪未被判决,涉案金额6500元。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其亲属已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后,聚焦争取数罪并罚后仍适用缓刑这一核心目标。他全面查阅卷宗材料,制定了围绕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退赔谅解等从宽处罚情节的辩护策略。庭审中充分阐述适用缓刑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最终,法院采纳其辩护意见,被告人某某数罪并罚后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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