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本案由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孔伟律师代理。孔伟律师2006年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法学本科学历,是中共党员,现任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拥有12年执业经验。他深耕刑事辩护等多领域,承办案件已逾800件,成功办理多起具有影响力的案件。
2023年4月至案发,李XX通过网络销售S草莓奶昔减肥产品。其销售代理人翟XX向曲阜的毕XX销售该产品,毕XX服用后身体不适,翟XX告知李XX,李XX明知产品有问题仍继续销售。经检测,产品中检出西XX明成分。2024年1月4日,李XX经传唤投案。同年7月1日,翟XX与毕XX达成和解协议。
公诉机关指控李XX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孔伟律师提出,李XX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涉案数额小、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社会危害性轻且庭前积极交纳罚金等情节,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认为,李XX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虽采纳了从轻处罚意见,但认为其主观恶性较大,不适合判处缓刑,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
案例二:故意杀人罪
同样由孔伟律师代理。2016年王X父亲被伤害,他对同村村民宋XX怀恨在心。2025年5月21日晚,王X携带砍刀到宋XX家报复,先徒手殴打,后用长刀多次砍向宋XX,致其多处受伤。宋XX跑回家中关门,王X无法继续伤害后逃离现场。次日0时许,王X投案。
公诉机关指控王X犯故意杀人罪。孔伟律师认为,王X主动归案、如实供述,有自首情节,系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是初犯且无前科劣迹,家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符合判处缓刑条件。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X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系未遂可减轻处罚,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赔偿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律干货
1.自首很重要:在刑事案件中,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比如案例中的李XX和王X,都因自首获得了从轻处理的机会。
2.认罪认罚有好处: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法院会依法从宽处理。这能让被告人在量刑上得到一定的优惠。
3.积极赔偿获谅解:像王X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在量刑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这体现了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对判决结果有积极影响。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刑事案件中,不同的情节和辩护策略会对判决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大家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要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本案代理律师孔伟,执业多年,经验丰富,所在的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位于济宁市曲阜市鲁城街道弘道路19号联通大厦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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