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解正军律师代理。解正军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拥有本科的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教育背景,执业证号为151xxxxxxxx156364。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等民商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债权债务案件。
2021年12月,被告简X请被告潘X甲为其拆除家中旧房顶,潘X甲召集包括死者王XX在内的工人施工。12月23日,王XX在拆除房顶时,因横梁断裂从约3.4米高处坠落重伤,经多次住院治疗,于2022年2月10日死亡。事故发生后,简X垫付了部分费用。
原告潘X(精神残疾,无劳动能力)、王某(未成年人)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544,586.73元。被告简X主张与潘X甲是承揽关系,自己无选任过错,王XX自身有重大过错且死亡与家属放弃治疗有关;被告潘X甲主张自己仅为介绍人,与王XX无雇佣关系,王XX与简X构成劳务关系且自身有重大过错。
解正军律师经过深入调查和分析,抓住关键要点。法院最终认定简X与潘X甲是承揽关系,潘X甲与王XX是劳务关系,王XX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且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自身存在过错。判决潘X甲承担40%赔偿责任,简X承担30%赔偿责任,王XX自行承担30%责任。法院核定各项损失总额为1,393,214.23元,简X赔偿337,964.27元(扣除已垫付的80,000元),潘X甲赔偿557,285.69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干货
明确劳务关系:在提供劳务时,要清楚自己与谁构成劳务关系,这是确定责任主体的关键一步。就像本案中,明确王XX与潘X甲是劳务关系,潘X甲就需承担相应责任。
选任有资质人员:发包方在选任施工人员时,要确保其具备相应资质。简X将高处作业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潘X甲,就需承担选任过错责任。
注重自身安全:劳动者自身要具备安全意识,在作业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王XX因未采取防护措施且无资质作业,自身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结语
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在劳务纠纷中,各方的责任划分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遇到类似问题,不要慌张,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解正军律师专注于民商事领域,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不妨多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所位于凉山州西昌市大石板路东段3号检测苑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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