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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指控证据不足,律师辩护助当事人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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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9 · 1380人看过
导读:当事人叶某某被海关缉私局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移送审查起诉,偷逃税款约250万元。杨龙律师介入辩护,指出证据不足,检察院最终采纳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
走私指控证据不足,律师辩护助当事人获不起诉

在海关缉私局的办公室里,气氛紧张而严肃。叶某某神情焦虑,她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调查,面临着可能的刑事处罚。这起案件犹如一块巨石,压在叶某某和她家人的心头。

介入调查

接受委托后,杨龙律师迅速行动起来。他多次前往羁押场所会见叶某某,认真倾听她的辩解与诉求,安抚她的情绪,并向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诉讼权利。同时,杨龙律师详细查阅了本案全部案卷材料,对侦查机关收集的书证物证、讯问笔录等相关证据进行逐一梳理和严谨分析。他发现,现有证据存在不足以充分证明叶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关键问题。

积极辩护

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面对两次退回海关缉私局补充侦查的程序,杨龙律师始终保持高度关注。他持续跟进案件进展,积极与办案机关保持沟通,及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他明确指出侦查机关认定叶某某涉嫌犯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的法定条件,并从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等方面充分阐述辩护观点,为叶某某争取合法权益。

最终结果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并在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采纳了杨龙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海关缉私局认定叶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的证据仍不充分,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叶某某重获自由,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杨龙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凭借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成功办理了众多案件,此次又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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