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的一个夜晚,汉庭酒店516房间内,冷XX和杨X正密谋着一笔毒品交易,谁也没想到,这一行为将他们卷入了一场法律风暴。
案件浮出水面
2014年3月2日晚,冷XX和杨X在汉庭酒店商议出资7000元向廖XX购买55克冰毒。次日凌晨,杨X在王XX陪同下付款,廖XX交付了35克冰毒。王XX为谋取利益,两次用冰糖冒充冰毒掺入,使毒品重量变为49.11克。随后,廖XX在向日葵KTV被抓,身上缴获冰毒8.99克,酒店房间内查获掺假冰毒49.11克,王XX也在酒店房间落网。另外,刘XX在2014年1、2月期间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海洛因共计0.84克。
律师全力辩护
樊梦怡律师自2012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800件,经验丰富。在本案中,她作为被告人杨X的辩护人,在法庭上提出杨X在非法持有毒品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且杨X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
判决尘埃落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非法持有是客观持有行为,不宜划分主从犯,未采纳樊梦怡律师关于“杨X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但采纳了“被告人杨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的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杨X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获相应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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