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优异
俞雯律师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于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还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她拥有丰富的多地工作、实习、交流经验,曾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江苏省司法厅、悉尼大学、台X政治大学等地历练,为其后续的律师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开阔的视野。
初涉律师行业
硕士毕业后,俞雯律师便投身律师工作。她主办和参与办理了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案件,涉案标的超过两百亿元。在这些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她不断积累办案经验,提升自己的实务能力,为日后在各专业领域的深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房产纠纷专长
俞雯律师深耕房产纠纷领域,执业至今已成功办理房产纠纷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专精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此类案件占其房产纠纷案件的约50%。如在“成功调解房屋买卖‘查封过户’僵局,被告免于高额索赔并促成和解”一案中,原告徐XX、王某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被告胡XX、谭XX,俞雯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胡XX、谭XX于房屋解除查封后三日内配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原告于办理过户当天向被告支付增加的购房款16万元等,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纠纷,避免了被告可能面临的高额索赔。
建工合同纠纷
俞雯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方面也有深入研究。虽然在提供的信息中未详细阐述此类典型案例,但从其执业经历来看,她参与办理过大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标的巨大。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她凭借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问题,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在“终审胜诉,客户免担百万租金,成功驳回对方全部上诉请求”一案中,被告章XX委托俞雯等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原告马鞍山市XX诉称与被告石XX签订《钢管扣件租赁合同》,石XX未按时归还租赁物并支付租金,将石XX、章XX及担保方安徽省XX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成立口头委托代理关系,章XX代为提取租赁物的行为属代理行为,民事责任应由石XX承担,同时对租金请求予以部分支持。石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俞雯律师在该案中,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法律规定的运用,为被告章XX成功免除了责任。
购房款纠纷解
在“购房款被渠道方截留147万,律师介入,助力客户最终成功收房”一案中,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南京XX公司、XX公司、第三人江苏XX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产生诉讼。原告主张被告交付商铺、协助办理产权登记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被告则辩称原告未支付全部购房款等。俞雯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审理。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付商铺,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等。俞雯律师在庭审中,就款项支付是否到位、XX公司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疫情影响是否构成免责事由等关键问题进行辩论,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多元领域涉足
除了房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外,俞雯律师在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细分类型也有涉足。她现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基础设施、婚姻家事及财富传承领域。她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办案理念,力求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普法宣传贡献
俞雯律师还是南京电视台德法同行十佳新媒体宣讲律师,曾多次前往电视台录制普法视频。她通过生动有趣的普法小案例小故事向观众讲解民法典,为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做出了积极贡献。她不仅在案件办理上表现出色,还在法律宣传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社会责任感。
荣誉成果斐然
俞雯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获得了多项荣誉,如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南京电视台德法同行·南京律师团十佳新媒体宣讲律师、南京市鼓楼区青联委员、南京市房地产领军人才培训营成员等。这些荣誉是对她专业能力和工作成果的肯定,也激励着她在律师行业不断前行,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